本科教育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03-16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毕业学期可单开班重修),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教学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但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免听课程,且必须参加该教学班的期末统一考核,申请免听的学生需填写《成都大学重修课程冲突部分免听申请表》,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说明

第三周星期三(316日)17:00

教学单位完成单开班(含个别辅导)重修教学任务和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2013级专科除外)。

第三周星期四(317日)9:00至第四周星期三(323日)17:00

学生重修、补修选课

学生重修交费单打印

    若学生在选择单开班重修、补修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重修选课学生选课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重修交费单(打印交费单后请勿调整选课情况),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第四周星期四(324日)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

教务处向学院教务办公示补修学分学费信息

补修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应交费金额

    补修选课学生到学院教务办查询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并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第四周星期五(325日)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第五周星期一(328日)

教务处进行选课学生的课程注册

第五周起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第十四周星期一(530日)前

成绩录入

完成单开班重修课程(含单独辅导)的成绩录入

 

 

 

 

 

 

 

 

 

 

 

 

 

 

 

 

 

 

教 务 处

                                       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