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第二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作者:时间:17-03-13 10:52浏览:字体:

各班级:按《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下期党校分校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进行发展对象考试,按本学期发展党员人数1.2倍进行筛选,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入党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报学校备案。

注: 

1、发展对象考试面向对象为参加过49期或49期以前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的同学。  

2、发展对象考试与入党理论考试共用题库。 

3、发展对象考试时间初定为323日晚18:40, 10320教室,如无另行通知请以此地点为准,考试请带上本人有效证件,黑色签字笔,考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 

关于发展对象考试和入党理论考试的说明: 

从上学期开始,学校要求进行发展对象培训,由校党校统一计划安排,各分党校负责实施。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学员,原则上在本学期之前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期发展党员人数的1.2倍,为筛选优秀积极分子进行发展,学院拟进行发展对象考试。

发展对象筛选后,将进行拟发展对象培训,培训结束后,按本学期实际发展人数以入党理论考试的方式进行发展对象的最终确定。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84616527 秦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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